凌辱儿媳时间过得很快,转眼间,儿子也到了成家年龄。既然孩子们愿意,我这个当老人家的当然要成全他们了,不过我提出,婚礼必须放在男方老家举办。
对于我提出的建议,孩子们当然没有意见,只有老伴意味深长的看著我,她当然清楚我们老家的那些丑陋婚俗了。呵呵!
很久没回老家了,于是在这个炎热的夏天,我们一行驱车回到了久别的乡下老家。那是位于深山里的一个小山村,其实以前交通也不是很方便,所以和外界的联系比较少,因而也形成了其独特的风俗习惯。
听说我们回来了,父亲非常高兴,亲自来村口迎接我们,我父亲已经快70岁了,却依然显得非常精悍,呵呵,接下来就是接风洗尘了。
农村的婚礼场面及其庞大,几十桌人昏天黑地的喝著酒,其实他们的心思我明白,他们是冲著我那美丽的儿媳妇来的。
果然,儿子给他们灌了一大通酒,迷迷糊糊渐渐站不沈稳,有人已经扶了他进屋子睡觉去了。留下儿媳妇彷徨一个人,我怎么能舍得,于是带著她挨桌继续去敬酒。乡亲们起哄著让我们喝酒,儿媳妇腼腆的在讨饶,我则笑嘻嘻的享受著这份喜悦。
“老公公和儿媳妇干一个!”不知道是哪个在那喊。
儿媳红著脸傻站在那里。今天的儿媳特别漂亮,一身紫色的旗袍,高开叉直到腰际,配一双紫罗兰色的高跟鞋,盘起的长发衬托出成熟的韵味,让我如痴如醉。
碍不过众人热情,我轻轻和儿媳碰了下杯就想混过去了,结果众人却不依。
“要喝就喝交杯酒!”
“要喝大的交杯酒,不然不算喝酒!”
儿媳的脸庞红红的,不知道是因为喝了酒还是因害羞的缘故,她弱弱的看著我,这个时候我仿佛已经是她唯一的依靠了。我情不自禁地轻轻拉过儿媳,把酒杯从彼此的颈后饶过,两个人的距离慢慢贴近,我仿佛感觉到她胸口的一团火焰暖暖的燃烧著我。
不知觉中,我们喝完了交杯酒,我有些不舍得放开她了。
我带著小慧继续去敬酒,乡亲们的热情被点燃,在酒精的刺激下,大家完全放开了,不经意间我的手搂住了她的腰际,受惊吓的她则赶紧逃离我的魔抓,呵呵,好开心。
他们提出的要求越来越过火,居然让我抱起儿媳妇绕场一周,儿媳妇的耳根子都红了,显出乖乖的样子,我的心“扑通、扑通”的。
我真的抱起了儿媳,就在那么多乡亲的面前,虽然隔著旗袍我还能够感受到她那娇嫩的身躯,火热火热的。一只手搂在她背后,另一只手在她膝弯里穿过,被她的大腿和小腿紧紧压著,我感受著来自自己儿媳妇的性感,小慧的手则紧紧抱住了我的脖子,仿佛害怕我抱不住扔下了她,这样她的乳房倒是贴在了我的胸口,一紧一松的,感觉汹涌澎湃。
抱了她一圈还真是累得够戗,想休息一下都不行,那群色色的乡亲又开始想新的鬼主意了。
其实这就是我们这里的规矩,婚礼上的主角就是公公和儿媳,俗语又叫“公公扒灰戏新娘”。现在婚礼上的这些小节目都只能算是前戏,真正的好戏通常都在洞房里的。
这不,他们又逼著我和儿媳妇去表演新节目了:用绳子绑著个枣子,让我和儿媳一人一边,同时去咬住。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公公可以吻到新娘子的嘴唇,我是很期待的。那边的儿媳妇却是可怜的看著我,楚楚动人的样子恨不得我现在就扑上去狠咬她几口,我强忍著内心的冲动。
枣子被条细绳子吊著,一个年轻人抓著绳子上端故意在我们咬的时候提起,儿媳妇虽然不太情愿,但还是红著脸轻轻的尝试去咬住;我则更不会客气了,乘此机会一下又一下碰撞著儿媳的嘴唇。殷红的嘴唇每次被我撞击后她有些哆嗦的后退,以至于我们根本无法同时咬住枣子。
“老公公主动一点,这般扭捏,啥时候能吃到么?”下面又有人开始起哄。
“快点搂住你儿媳妇萨,抱住一下就吃到咯!”嘻笑声一片。
在大伙的鼓励下,我一把拉近儿媳,双手抱住她的脸霞,好烫好红的脸,两人合力终于把枣子咬住,我们的嘴唇紧紧贴在一起。顾不得那么多了,我啃起了枣子,也啃起了儿媳妇的嘴唇,甚至感受到了她口里的热气呼出,口水黏连在了一起。
气氛在那一刻达到了最高潮,乡亲们的热情也达到了最极至,这就是我们乡俗,以一个吻把所有疯狂点燃。结束了酒席,后面就是今天的高潮:闹洞房了。
洞房里挤满看热闹的人们,但都是上了年纪的才被允许来观看,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则被堵在门外,或许是怕他们忍不住乱来吧,呵呵!我作为长辈坐在椅子上,这时候已经脱去外套,按乡规只穿条内裤在身上。
闹洞房通常由一个上年纪的老女人主持,她带著儿媳妇来到我面前,面前的儿媳妇没有换装束,依然是那件高高开叉的紫色旗袍,配著那双足有10公分的高跟鞋,款款的站在那里。
“大家快看啊!还没开始呢,老公公就忍不住了,那玩意翘老高了。”有人已经开始窃窃私语。的确,我的肉棍早已不由自主的勃起,把短裤高高顶起,犹如个帐篷。
主持人开腔了:“各位乡亲,接下来就是大家最喜欢的闹洞房节目了,在这里我还是重申下我们的规矩:无论等会老公公和儿媳妇怎么闹,其他的人都不得近前,只可以旁观,不可以拍照、摄像。”
主持继续说:“刚才我已经跟我们新娘子介绍过我们这里闹洞房的习俗,新娘子表示愿意入乡随俗,接下来我们的节目正式开始了。首先我们请老公公替新娘子除去内衣内裤,送给现场的观众作个留念吧!”